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舍己救人的优秀共青团员——陈金凤


来源:普洱党史 时间:2015/11/21 点击:11481

陈金凤(1961~1983),女,思茅区倚象乡人。1978年读了一年半高中后,因家中需要劳动力而中途辍学。后到队办砖瓦厂工作。她吃苦耐劳,烧窑轮到她值班时,不论白天黑夜,始终坚守岗位。有一次和她一起值班的两名社员有事回家,只剩她一个人连续坚持烧窑火一昼夜,受到队上表扬,半年后被批准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这段时间,团组织连续开展“学雷锋、树新风、维护社会公德”、“做新长征突击手”、“学习张海迪”、“向参加中越边境保卫战中的英雄学习”等活动,她在自己的杂记本上工整地抄录下雷锋的名言“对同志要像春天般温暖”。团小组学习张海迪先进事迹时,她说:“张海迪身体瘫痪了,还能为人民做那么多好事,我们好手好脚的更应该多做些”。此后,她更加热爱劳动,助人为乐。从瓦场回家时,如遇到村里的人买瓦,她就顺便帮人背上一背。团小组开展为烈军属、“五保户”做好事时,她也抢先行动,群众说她“生着一副热心肠”。由于她勤学苦练,三年后就掌握了烧砖瓦的全套技术,成为能独立操作的女师傅。

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瓦窑场也承包到户,陈金凤除在瓦窑场做工外,还经常参加家里生产劳动。她带领全家上山采集栲胶原料,并用所得副业收入买了一套理发工具给丈夫帮村里人理发;自己买了一套注射器为村里人打针。
1983年6月22日中午,骄阳似火,一群小学生在村前养鱼塘里游泳,陈金凤和嫂嫂在离鱼塘100米处锄玉米,忽然听见“孃孃,救命啊”的呼救声,她立即放下锄头朝鱼塘跑去,看见有两个女孩已滑入深水,情况十分危急。她救人心切,不顾自己身怀有孕连外衣、手表也来不及脱下,就跳入塘内。鱼塘的四周都是梯田,越往里越深,当她伸手去拉只离一尺远的孩子时,脚从田埂上一滑,水一下就淹没她的头顶,献出了年轻的生命。
陈金凤牺牲的消息传开,全村男女老幼都来到鱼塘边,失声痛哭。队长陈文章是50年代建团初期的团干部,她对团员们说:“金凤的一生都是为别人,是真正的共产主义青年团员,要向她学习”。全村出动为她送葬,团小组为她立的碑上刻着“舍己为人,永垂不朽”。《思茅报》记者于8月16日发表《她永远在含笑》的报道,记述陈金凤的事迹。
为表彰陈金凤不顾个人安危,为抢救别人而献出自己的生命,同年11月2日,共青团思茅地委作出《关于授予陈金凤“优秀共青团员”称号和向陈金凤学习的决定》,号召全区共青团员和青年向他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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