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期间,各级地方志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5-2020)》《云南省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6-2020)》,为完成地方志“两全目标”(到2020年全面完成省市县三级第二轮修志任务,省市县三级综合年鉴全覆盖、一年一鉴、公开出版)而努力工作,省市县三级志书和三级综合年鉴编纂出版滞后的问题基本得到解决。当前地方志工作的短板弱项集中在乡镇志、名村志等的编纂滞后方面,在“十三五”规划即将收官、“十四五”规划即将开启之际,如何正视乡镇志、名村志编纂中存在的困难问题,进而找到解决这些困难问题的对策建议,显得尤为重要。
一、存在的问题困难
一是顶层设计存在缺陷。《地方志工作条例》《云南省地方志工作规定》对地方志的分类局限于省(自治区、直辖市)编纂的地方志,设区的市(自治州)编纂的地方志,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编纂的地方志,从制度规定上就把部门(行业)志、乡镇志、村志、特色志等排斥在官修志书的范畴之外。这种顶层设计容易形成的误导是编修三级志书是法定职责必须做,其他的是可做可不做的事,可选择性执行。虽然中指组(办)看到了问题的存在并采取了一些补救措施,如对申报编纂名镇志、名村志项目的,适当给予资金支持。但这毕竟是杯水车薪,在现行制度框架内,对于经济文化欠发达地区而言,要扭转部门(行业)志、乡镇志、村志、特色志编纂滞后的局面难度较大。
二是仅仅依靠财政拨款来编纂各类志书不现实。早在2015年,为解决墨江县部门志、乡镇志编纂工作处于停滞状态的不利形势,进一步缩小与先进地区的差距,按照上级领导的指示要求,县地方志办公室对全县部门志、乡镇志编纂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梳理汇总,对尚未启动开展志书编纂的部门和乡镇进行排查,对全县能承担修志工作任务的人选进行排查,形成了《关于在我县集中开展部门志、乡镇志编纂前期摸底排查情况报告》。截止2014年12月,全县已编印的部门(行业)志有17部。鉴于墨江县乡镇志书编纂还处于空白的实际情况,建议将15个乡镇全部纳入编修范围,集中开展编修工作;建议从尚未编印部门志的县直单位中选取15家开展试点,试点单位具有行业代表性,且都是人员较为充裕的大单位,安排人员从事档案资料收集整理工作困难相对较少。另外,从志办内部人员及参与第一轮、第二轮县志修编的各承编单位撰稿人员和部门志编修人员中进行逐一排查,按照熟悉地方志工作、身体健康、有工作责任心、基本能够独挡一面开展工作的标准,拟推荐修志人选近10人。拟定了《墨江哈尼族自治县部门志、乡镇志编纂方案》,以10万元/部进行测算,共需要编印经费300万元。拟定了《墨江哈尼族自治县部门志、乡镇志编纂行文规则》,从文体文字文风、称谓运用、时间表述、数字运用、计量名称、引文使用、图表照片等细节方面作了具体规定。由于资金困难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在上报审批中未获得通过而搁浅。
三是修志人才匮乏,名镇(村)志资料搜集不易。就我县地方志机构人员而言,9名在职人员都是半路出家,没有地方志专业毕业的人员,因老同志和改非同志占比高,存在船到码头车到站的懈怠思想,钻研业务的自觉性、主动性普遍不强,对修志业务处于似懂非懂的状态,要独挡一面指导修志工作多数同志难以胜任。放眼全县来看,热爱修志工作且有一定功底的人才难寻。2018年9月23日,省地方志办主任杨建林到墨江碧溪古镇调研,就编修碧溪古镇志提出建议。县地方志办就此事进行了认真研究分析,资金可通过申报进入国家扶持的名镇(村)志项目盘子解决,难点在资料搜集方面,通过与相关乡镇和部门对接,现有渠道能够搜集到的资料单一且有限,离达到名镇(村)志编纂质量标准还有较大差距。通过综合权衡考虑,暂停碧溪古镇志编纂申报工作。
二、对策建议
一是今后修订《地方志工作条例》《云南省地方志工作规定》时,进一步扩大地方志编纂覆盖面,把编纂部门(行业)志、乡镇志、村志、特色志等纳入国家、省级层面进行统筹考虑,并出台一些鼓励措施。建议国家和省级层面在出台地方志“十四五”规划时,进一步明确细化对部门(行业)志、乡镇志、村志、特色志等的编纂要求,进一步引起各级的重视和支持。
二是建议国家和省级层面对经济文化欠发达地区编纂部门(行业)志、乡镇志、村志、特色志等给予资金项目、业务培训等方面的政策倾斜,进一步扩大受益面。
三是利用地方志部门作为事业单位的职能定位,从各个层面积极争取放宽对人员编制的限制,享受特殊人才引进等优惠政策,通过遴选、招考等方式补充新鲜力量,确保地方志事业可持续发展。
墨江地方志办公室 李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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