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光明(1933~1979),男,傣族,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康平乡勐康村人。12岁便参加农业生产劳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他拥护共产党的领导,积极响应人民政府号召,1949年被选为康平区一村(勐康)农会主席。1954年任民兵连长,同年5月成立自治县人民政府时,当选为第一届政府委员。1955年任勐康乡人民政府文书,1958年被选为二官寨农业生产合作社社长,同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61年11月任勐康乡武装干事。
白光明一贯坚持党的实事求是的作风。1958年“大跃进”中,他如实反映情况,反对农业生产上搞瞎指挥,反对粮食产量虚报浮夸和高征购,因此被批判为“富裕农民思想严重”,在党内受到严厉批评,被延长党员预备期一年。但他并未因此消沉,仍然积极热情工作,尤其是他担任乡武装干事,为搞好民兵工作“三落实”(组织落实、政治落实、军事落实),深入群众调查研究,努力完成任务。
1979年2月,在边境保卫战中,白光明任勐康民兵连指导员,奉命带领民兵开往边境参战。2月21日上午,民兵连配合人民解放军在白泥河4号高地向敌军发起还击时,白光明带领民兵尖刀班冲锋在前,毙敌两名。敌方顽抗扫射,白光明不幸中弹六处,壮烈牺牲,时年46岁。
为表彰白光明保卫祖国领土英勇献身的精神,人民解放军思茅军分区给他追记二等功,并将白光明、张学强、李长明3人组成的战斗小组命名为“白光明战斗小组”,记集体三等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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