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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祝新中国成立70年征文】--加强江城县革命遗址保护利用的思考


来源:普洱党史 时间:2019/6/13 点击:8999

  江城是一个有着光荣革命传统的地方。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江城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与全国各族人民一道为争取民族独立和解放,进行了长期艰苦卓绝的革命斗争,在三江大地上留下了许多弥足珍贵的革命遗址。这些革命遗址是先辈们留下的特殊宝贵物质财富。保护和开发利用好革命遗址这一独特的文化遗存,对传承革命精神,弘扬民族精神,发展先进文化,提升执政能力,加快脱贫攻坚,促进科学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

一、革命遗址保护利用现状

2010年,根据省委党史研究室的统一部署,江城县委党史研究室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革命遗址普查工作,并筛选确定出了具有较大保护利用价值的7个革命遗址点上报普洱市委党史研究室。这7个遗址是:山神庙垭口阻击战战斗地、勐先农民起义军攻打勐野井战斗地、省立江城第一小学、坝溜渡口阻击战战斗地、平息宝藏区武装暴乱旧址、平息曲水区武装暴乱旧址、江城革命烈士陵园。2011年,出版了《江城革命遗址》一书。对7个遗址进行全面介绍。其中,有6个革命遗址被列入《普洱革命遗址》之中。

江城县委、政府十分重视对革命遗址的保护,早在1987年就把山神庙垭口战战斗地确定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江城县委党史研究室高度重视对革命遗址的保护利用,多方争取省、市革命遗址建设项目和县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从2013年起先后投入30万元(不含有关部门对前往山神庙垭口的道路建设投入)对山神庙垭口阻击战战斗地、勐先农民起义军攻打勐野井战斗地、省立江城第一小学、坝溜渡口阻击战战斗地等四个遗址进行了保护建设,保护建设的方式是在遗址点上建立纪念墙、纪念碑或立一块自然大石头,在这些碑石上镌刻遗址名称、遗址形成的历史背景、历史成因及立碑单位、时间等,形成标志性建筑。这四个遗址建成后,广大党员干部和团员青年在“五四”“七一”等节庆活动和过党的组织生活时,有组织地到这些遗址点开展参观学习教育活动,特别是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期间,各级各部门纷纷组织党员干部前往这些遗址点开展革命传统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活动。已建设的革命遗址实际上已经成为江城县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的重要载体和重要场所,江城的革命遗址得到了很好地利用。同时,党史部门的职能作用也得到了充分体现。

二、革命遗址保护利用中存在和面临的问题

近几年来,江城县委、政府和党史研究室在革命遗址保护和开发利用方面作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绩。但是由于种种原因,革命遗址保护工作还存在着诸多问题,革命遗址保护利用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保护范围不清,不利后续建设。目前,确定的7个革命遗址中,除烈士陵园以外都属于战斗地或重要活动地,这样就给遗址保护范围面积的界定带来了一定难度,因而普查时就没有界定出保护范围和具体面积,于是就出现了遗址地面被随意占用的情况。比如,省立江城第一小学、勐先农民起义军攻打勐野井战斗地这两个遗址,在应该包括的范围内就出现了老百姓用来种地、建房的情况,这样不利于今后对遗址的开发建设。

(二)纪念设施简单,内涵展现不足。由于财力投入有限的原因,目前遗址保护只是建一个纪念碑或立一个自然碑石,再在碑前铺设一块水泥地板,起到的主要是“好地点”的宣传作用,而遗址上发生的故事没有通过一定的物景、场景再现或展板宣传等多种方式展示出来。这样,在开展参观教育活动或自发参观的人们难以了解到革命遗址的历史情况,必须有人通过专门讲解才能达到预期效果。

(三)日常管护不够,设施容易损坏。江城县的革命遗址,目前只是党史部门建、党史部门管。党史研究室人员较少,加之缺乏管理维修经费,遗址点又在较远的乡下,难免出现管护不到位的情况,遗址点杂草丛生、纪念碑风蚀雨淋、破旧难看,存在着常年无人维修管护的情况。

(四)宣传推介不够,精神弘扬不足。由于对遗址的宣传推介不够存在这样一种现象:知道已建设革命遗址的大多数是机关党员干部,而中小学生特别是农村学生、农村群众知道的很少,对遗址点在本乡(镇)的就知道一些,遗址点在本乡(镇)以外的就了解得甚少。有的人虽然知道有其历史事件,却不知道其中的历史故事和应该传承的精神品质。

三、进一步加强革命遗址保护利用的对策建议

革命遗址是党奋斗历史的见证,蕴含着中国共产党创造的革命精神,是不可再生的党史文化资源。作为当代人,保护好、利用好这些文化资源、传承好红色基因,使党的优良传统和优良作风代代相传,责无旁贷,势在必行。

(一)制定建设规划,明确保护范围。对全县的革命遗址如何保护利用需要制定出一个总体思路和总体规划,根据遗址的地理位置和影响力等情况,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和红色旅游打造,确定遗址建设的功能定位和保护开发利用的先后顺序。对遗址的保护范围要进行论证划定,为以后开发建设留下空间。全县革命遗址保护工作要做到有章可循,做到有规划有计划,有主次、循序渐进地推进。这里需要特别提出的是,2016年在整董镇建成使用的“召存信先进事迹展示厅”,按其功能性质属于重要的党史场馆和党史学习教育阵地,应该纳入革命遗址建设的总体规划中来加强使用。

(二)加大资金投入,完善纪念设施。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史工作的实施意见》中对革命遗址保护经费要列入专项预算的要求,落实专项保护经费。遗址保护经费要整合文物保护资金,以本级财政投入为主,争取上级项目补助为辅,这样在计划保护建设中才更有主动权。必要时也可以采取社会募捐等多种方式筹措资金。要有计划地逐步完善遗址纪念设施。纪念设施要尽可能丰富完备体现特色,既要有还原历史事实的物景、场景再现,使其充分展现历史故事,又要有发展现代红色旅游所必须的配套基础设施,以吸引更多游客自由参观。

(三)建立管理机制,落实属地管理。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对革命遗址保护利用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对遗址保护工作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要成立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或者分管领导挂帅,党史、民政、财政、国土、环保、住建、文化旅游、文物、教育等多部门参与的领导小组,统一协调开展遗址保护工作。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研究制定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明确乡、村两级对遗址保护的具体职责任务,确保遗址经常有人管护。努力形成党委挂帅,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遗址保护格局。

(四)加强宣传引导,传承红色文化。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革命遗址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结合各自职能职责做好革命遗址保护利用工作。县委政府应把已建设的革命遗址点命名为“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党史教育基地”进行公布,并在不断建设完善的基础上向上级申报,争取列为更高层次的保护单位和教育基地,提升遗址知名度。党史和教育部门应密切协作进一步挖掘整理遗址故事,编写适合中小学生阅读的党史本土教材,在中小学校推广学习。宣传部门应充分利用县电视台、江城手机报等新闻媒介加大对遗址的宣传力度。各级各部门都应充分利用主题党日、重要节庆日以及正在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等契机,组织党员干部到革命遗址点开展革命传统教育活动,使我们党所创造的革命精神和红色文化不断得到发扬光大。

 

                                             江城县委党史研究室  赵春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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