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团结与进步,是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主旋律,也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近几年来,澜沧县委党史研究室以创建活动为载体、以维护民族团结为基础、以共同进步和发展为目标,开拓创新、真抓实干,组织干部职工结合本职工作投身创建活动,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积极为民族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一、建立健全制度,深入开展创建活动
民族团结进步是一项长期持续的战略任务和系统社会工程,需要在实践中逐步建立健全一整套科学规范、切实可行的机制,这样才能确保创建工作的有序运行和稳定推进。搞好各民族之间的团结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首要条件。澜沧县委党史研究室领导班子将民族团结工作置于讲政治、讲和谐、讲稳定的高度来认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为扎实有效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单位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作为一项长期的重要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领导小组,由室主任兼党支部书记顾正国任组长,室副主任陈小英任副组长,并在创建工作中坚持把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作为带动全室工作、提升工作水平的切入点和突破口来抓,制定了各项创建工作制度,使全室创建工作走上了规范化、制度化轨道。建立健全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重点抓,办公室具体抓的工作机制,为创建工作的深入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加强学习宣传教育,提高创建活动共识
县委党史研究室以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建设工作为统领,2017年,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和县委领导的批示,派有工作经验,熟悉业务的1名同志积极协助民宗局做好“寻访赴京观礼后人,追溯族史澜沧记忆”活动。此项工作从2017年7月26日起,先后到东回镇班利村、勐朗镇勐朗村、老街村大桥头组、县农科局农经站、惠民镇芒景村、酒井乡酒房村大卡弄组、谦六乡乍乃村南京洼组、南岭乡芒弄村、竹塘乡募乃村等地,对赴京代表的家属或子女进行了慰问采访,表达党和政府的关爱之情。结合党史工作实际,将民族团结进步和普洱民族团结誓词碑精神纳入地方党史研究和教育范畴,组织开展宣传教育,加强理论研究运用,扩大誓词碑精神在党的建设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中历久弥新的时代影响。同时分别到竹塘乡东主村佛堂寨、酒井乡勐根村、大水井社区及扶贫挂钩点大桥头村回族寨等地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讲活动10场次,在各民族中牢固树立“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的思想,激发参与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活动的积极性。坚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建设活动工作常态化,加强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宗教观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的宣传教育,组织学习了党的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十九大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全室各族干部职工把创建活动同维护祖国统一、维护各民族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结合起来,同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结合起来,同创新党史工作、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结合起来,与为各族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结合起来,进一步巩固和加深各族人民血肉相连,唇齿相依、情同手足的民族感情,自觉维护民族团结,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进步。
三、推动创建促进业务,努力做好服务工作
一是积极开展党史宣传工作,促进民族团结。积极开展党史宣传教育“六进”活动,不断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七进”活动,到村委会、社区、机关、教堂等地开展民族团结、民族宗教等宣讲活动。二是开展结对帮扶,促进民族团结。把结对帮扶工作作为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活动的长效机制,每年组织全室干部职工不少于12次到扶贫点开展帮扶工作,全室4名党员干部结对帮扶32户贫困户,切实为扶贫点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帮助解决了挂钩点大桥头村急需解决的价值9235.2元的水泥、石灰、石棉瓦和棉被50床;引进核桃种苗300株、板栗种苗500棵,在郭赶牛、李桂寨等村民小组种植;引进白芨示范种植10亩,待示范成功后大面积推广。三是开展送温暖活动。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与为干部职工、离退休职工办实事、办好事结合起来,从解决干部最关心的实际问题和困难入手。每年组织献爱心、送温暖活动,利用党支部、工会等组织进行帮困,近几年,累计为离退休干部送温暖8次,看望困难职工2人次。四是主动作为,提升服务。积极发挥双语作用,配合民宗局做好《禁毒防艾宣传片》民族语言版本创作作品的审核工作;在考录民族干部工作中,协助民宗局做好民族语言口语面试工作。四是注重对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和使用。近年来,室里有2名年富力强、政治坚定、业务精通、综合素质较强的少数民族干部被提拔任用,用实际行动贯彻落实了党的民族政策。五是铭记革命先辈为促进民族团结做出的贡献。近年来,县委党史研究室组织干部职工到宁洱县磨黑中学等地参观红色教育基地,瞻仰革命先烈的英雄事迹,参观普洱民族团结纪念园;清明时节,到勐朗烈士陵园为烈士扫墓和敬献花圈,开展缅怀革命英烈活动,铭记革命先辈为各民族的解放和民族团结进步做出的贡献。
澜沧县委党史研究室副主任 陈小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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