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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念改革开放40年征文】——普洱市(思茅地区)对外开放的成就和经验


来源:普洱党史 时间:2018/8/23 点击:17492

普洱市位于云南省西南部,土地总面积45385平方公里,常用耕地18.8万公顷,是云南省土地面积最大的地区。东南部与越南、老挝接壤,西南部与缅甸毗邻,国境线长486公里,其中:中缅段303公里,中老段116公里,中越段67公里。由于区位上的特点,历史上思茅就是我国通往东南亚的重要通道,也是著名的“南方丝绸之路”之一。与周边三国山水相连,民族相同,文化相近,具有面向东南亚开展经济、文化交流与合作的区位条件。长期以来,普洱边境一线居民与三国边民就有通商和通婚的习俗,但由于受国际大环境的影响,普洱邻边的地缘优势未能发挥应有的作用。改革开放后,中国与东南亚各国相继改善关系,积极推行互为开放的政策,普洱与周边的经济与文化合作不断扩大。随着中国加入WTO、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和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立,普洱抓住这些重大历史性机遇,立足市情,扬长避短,趁势而谋,以积极的姿态主动打开山门,扩大的对外开放,有力地促进了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对外开放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和美好的前景。

一、普洱市(原思茅地区)对外开放的主要历程

1978年,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确立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实行改革开放、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路线,并明确提出:“在自力更生的基础上积极发展同世界各国平等互利的经济合作,努力采用世界先进技术和先进设备”。1979年,广东、福建两省率先开放,对外经济活动实施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1980年5月,中央决定设立深圳、珠海、汕头、厦门经济特区成为我国对外开放的先导示范基地。接着,我国对外开放由点到线、由线到面逐步展开。 在国家大政方针政策的指导下,普洱主要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

第一阶段:1978至1991年为对外开放的起步阶段。

1978年以前,思茅地区的边境口岸及通道是封闭的,没有边境口岸贸易即边境小额贸易(以下简称边贸),只有边民间开展以货易货。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边贸有所松动,但国家仍有许多限制。如:边贸限制在两国边境二十公里范围内;对缅边贸云南省只允许与5家企业做,对老边贸只允许3家企业做。思茅地区没有一家可对缅甸、对老挝开展边贸的企业;边贸进出口额由国家下达,超出国家下达的边贸进出口额视为走私;边贸只允许以货易货差额找补的方式开展;边贸进出口商品在本区内贸易免征关税、增值税、但调出本区外补交关税和增值税。

1983年,按省外贸局《关于外贸地县级企业试行全额利润留成办法的通知》,在全区11个外贸企业中推行经济责任制。除地区外贸车队实行定吨公里货运量、定收入、定安全、定成本,自负盈亏的“四定一自”外,10个外贸企业实行“四定一留”,即定商品购销,定费用水平,定资金周转,定盈亏,完成“四定”指标,可以提取全额利润留成,每少完成一项,扣减留成1/4,超额完成利润部分,企业留40%,上缴60%。全额利润留成比例,以1982年利润为基数,以企业基金(占工资总额的5%)、职工奖励基金(占工资总额的12%)、生产发展基金(职工人均100元)三项之和占利润的比例,核定为全额利润留成。省外贸局核定思茅地区外贸企业全额利润留成比例为土产系统11.05%,茶叶系统74.13%,地区外贸局对各县外贸企业核定利润留成比例(其中墨江亏损5000元实行包干),外贸车队利润包干(留用)。

1984年3月,思茅地区对外贸易局改称思茅地区对外贸易公司,政企合一。公司辖八个县外贸公司及直属外贸车队。12月15日,国务院下发《边境小额贸易暂行管理办法》。国家对边境城镇之间的小额贸易按照“自找货源、自找销路、自行谈判、自行平衡、自负盈亏”的原则进行。当时“五自原则”发挥了重要作用。国家许可证管理的边贸出口商品采取“以文代证”鼓励边贸出口。同年,孟连县乡镇企业获批准率先成立了“裕民边贸开发公司”。思茅地区边境口岸贸易开始起步。

1985年3月27日,云南省人民政府下发了《云南省关于边境贸易的暂行规定》,中缅边境按此执行,中越边境有条件地区“在有利于边防斗争和保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前提下,亦可参照执行”。在重申“五自原则”的同时,取消了边民互市仅在沿线20公里内进行的限制,互市贸易额放宽为100元(一件不可分割物品不受限额限制),明文规定“我省与邻国接壤的27个县(市)都可以进行边境口岸贸易,具体地点由边境地州自行确定,报省级有关部门备案”。思茅地区确定了孟连县、澜沧县、西盟县和江城县为边境贸易开展县。边境地州和省内工商企业(含国营、集体)经批准都可以参加。在强调“依法征税”的同时,对凡属有利于我繁荣经济的商品进出口,在税收上可给予照顾。对我不利的商品进出口,则以重税加以限制。当年省政府还协调下达了免税品种120余种。1985年思茅地区第一次将边贸进出口货值纳入政府统计,当年完成边贸进出口值317.3万元人民币,其中进口完成137.2万元人民币,出口完成180.1万元人民币。

1985年,根据云南省对外经济贸易厅《关于我省地县外贸企业兼营内贸试行办法的通知》,扩大了外贸企业经营的自主权。思茅地区外贸企业坚持“发展外贸为主,兼营内贸,以内促外,以内补外”的原则,安排富余人员,筹集企业资金,利用原有门点,开展内贸经营,实行分账核算,收支两条线。建立照章纳税,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经营机制。经营利润按规定上缴20%,企业留80%。各县外贸从实际出发兼营内贸,开展自购自销、联营、批零兼营、代购代销,兼营旅社、修理服务;经营茶叶、农副土特产品、日用工业品、针纺织品等,活跃市场经济。

1986年恢复行署对外经济贸易局,专司外贸行政管理,全区外贸业务则由外贸公司经营。对外贸计划、财务体制也相应进行改革,外贸商品收购实行指导性计划,只下达收购总额,具体的购销由企业计划自行安排;国家出口商品收购下达指令性计划,实行合同定购。外贸企业建立责、权、利相统一的经济责任制,打破由国家统负盈亏,吃“大锅饭”的财务体制,从而搞活了企业,也加强了外贸行政管理。

1988年10月3日,缅政府宣布边境贸易合法化(正式开始时间一般称11月22日),把登尼到九谷、南坎之间地区划为边境贸易区。1991年10月开放了滚弄、户板、清水河地区,1992年5月进一步开放了密支那、八莫地区。与孟连、西盟、澜沧接壤的是缅甸掸帮第二特区又称佤邦,属民族武装自治地区。缅政府开放了上述地区,佤邦也相应开放了该地区。缅政府对缅中边贸作出了相应规定,实行特殊政策:“在区内交易使用的外国消费品无需交纳关税;国营、合作社和私商可以从事边境贸易;涉外流动允许边办边报,特殊情况可以先办后报;有与中方开展各种经贸活动的自主权,包括资源输出,如开发木材、锡矿、煤矿等;边贸区内客商和公职人员只要持边境通行证可自由出入国境;允许中方车辆进入指定地点”。缅掸邦第二特区(佤邦)也采取了相应的规定,吸引了中国边贸企业参与开展边贸。

1991年2月21日,云南省政府为了进一步贯彻执行党的十三届七中全会和省第五次党代会精神,适应当时边境经济贸易发展的新形势,进一步促进全省对外开放,在继续执行《云南省关于边境贸易的暂行规定》的同时,发出了《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展边境贸易的若干补充规定》,明确提出了“按照贸易先导、产业联动;外引内联、双向推进”的方向,继续贯彻“坚持开放、加强管理、抓住机遇、积极发展”的方针,坚持“五自”原则,加快边贸的发展。思茅地区根据边境特点,采取边贸与外贸相结合,商品贸易与经济技术、劳务合作相结合,边境地区与内地协作相结合的形式,发挥地理优势,开拓境外市场,进一步推动思茅经济的发展。

1991年4月19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外经贸部、国家民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海关总署、国务院机电办《关于积极发展边境贸易的经济合作促进边疆繁荣稳定的意见》,文件规定边民互市额调整为300元,易货进口本省、自治区自用的第一、二类进口商品,不受进口经营分类限制。1992年2月1日,国家海关总署下发《中缅边境民间贸易的监管和税收优惠办法》,正式执行对162种对缅边贸进口商品免减税政策。在国家政策的扶持下,思茅地区对外开放逐渐走向了正轨。

第二阶段:1992至2000年是对外开放加速发展阶段。

1992年,经国务院批准,思茅行署发布《云南省思茅地区关于对外开放政策的公告》,极大地促进了边境口岸贸易的发展。

1994年5月,国家《对外贸易法》颁布,明文规定“国家扶持和促进民族自治地方和经济不发达地区发展对外贸易”。国家对边境城镇与接壤国家边境城镇之间的贸易以及边民互市贸易,采取灵活措施,给予优惠和便利。8月13日,中缅两国政府代表在仰光签署了《关于边境贸易的谅解备忘录》,鼓励和发展边境贸易。思茅地区抓住机遇,加大了开放的步伐。

1995年5月15日,思茅行政公署对思茅外贸管理机构作了调整,撤销思茅地区行署对外经济贸易局、行署边境贸易管理局办公室,组建思茅地区行署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同时并入原行署计经委外商投资服务中心的职能,加挂“思茅地区周边国家经济贸易局”、“思茅地区外商投资服务中心”两块牌子。全局设一室四科,即办公室、边贸科、外经科、外资科、会计统计科。直属五个公司,即思茅外贸公司、思茅外贸车队、思茅茶叶进出口公司、思茅进出口公司、云南进出口公司思茅分公司。进一步加强了对外贸易的管理。

1995年10月6日,国务院明令从1996年1月1日以后报关离境的出口货物调低税率,降幅4-5%。1996年1月2日,国务院颁布了《关于边境贸易有关问题的通知》,决定从1996年4月1日起,执行“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总体要求,作出必要调整,规范和完善边贸政策”。1月25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全文转发。3月29日,国家外经贸部、海关总署和经贸委分别出台了《边境小额贸易和边境地区对外经济技术合作管理办法》,《边民互市贸易管理办法》,《边境小额贸易机电产品进口管理实施办法》等相关文件。几个文件出台后,边贸政策有所规范和完善。最明显的变化是思茅地区边贸核定的进口商品由减免税变成了减半征收税,边贸管理由地方为主变为以中央为主。

1996年7月1日,云南省人民政府从云南边贸实际出发,在对中央新边贸政策作了一定程度灵活变通基础上,下发了《云南省边境经济贸易管理实施办法》。

1997年11月3日,国家财政部下发文件通知,云南边境小额贸易进口的木材、玉石、生牛皮、滕条四种商品因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税调整增加的税负采取先征后返的办法。1997年,省政府发文,鼓励边贸出口退税和规范口岸收费管理。随后,思茅地区边贸企业享受到了返还进口关税的优惠政策。1997年3月,思茅地区经国家外经贸部核定的边贸企业有44户,经1998年度年检合格予以登记的有33户。其中:国有边贸企业16户,集体企业8户,股份制企业5户,私营企业4户,总注册资本为664.1万元人民币。

1998年5月17日,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的若干意见》。思茅地区认真落实文件规定,“稳定发展与周边国家的经济合作”,“用好用足现行边贸政策”,“积极推进与缅甸、老挝、越南的边境特色经贸”。

1999年1月1日,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外经贸部、海关总署联名下发《关于进一步发展边境贸易的补充规定的通知》,就边境地区毗邻国家开展经济技术合作有关问题,开展经济技术合作业务,即享有小外经权。边贸管理的主体为地方,经营权的审批下放到各省区。3月5日,云南省人民政府下发了贯彻落实外经贸部、海关总署《关于进一步发展边境贸易的补充规定》的通知,就进出口商品管理、外经项目管理、企业管理、税费管理、边民互市管理、统计管理、行政管理七个方面作出了42条规定。简称边贸42条。1999年5月2日,国家外经贸部下发《关于印发加工贸易审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经审批,边贸企业可对相邻周边国家开展加工贸易。1999年12月7日,国家外经贸部下发《关于国有集体生产企业实行自营进出口登记制的通知》,生产企业进出口经营权从审批制向登记制迈出了一步。思茅地区的对外开放在中央和省委的正确领导下,得到了加速发展。

第三阶段:2001至2002年是对外开放的历史新阶段。

2001年12月11日,经过长达15年艰难而曲折的谈判历程,我国成为世贸组织成员。从此,我国的对外开放转变为在法律框架下,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双向开放,并主动参与国际经贸规则的制定。思茅地区对外开放也进入历史发展的新阶段。

2001年7月,国家外经贸部《关于印发〈关于进出口经营资格管理的有关规定〉的通知》下发,流通企业的进出口经营权采用登记制。2002年又进一步简化了经营权的登记制。思茅地区外贸出口对产业拉动明显,社会消费品零售额以11%速度增长;“走出去”有了较大突破;利用外资有了长足的进步;城乡人民生活好转,流通加快,市场活跃;外经贸易主体逐步扩大,民营企业异军突起;政府、企业开放意识明显增强,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的观念、意识明显提高;口岸经济的通道基础设施建设明显改善;管理部门自身建设及管理、服务手段明显改善,工作效率及服务质量明显提高;具有科技竞争力的产业开始显现;思茅的地位和影响力进一步提高,当地和周边国家地区的资源得到商家的重视、整合与开发,科技创新在思茅经济中逐渐形成引领作用,思茅地区的对外开放迈入了历史新阶段。

二、普洱市(原思茅地区)对外开放的主要成就

思茅地区抓住国家实施对外开放的重大历史性机遇,立足市情,扬长避短,趁势而谋,以积极的姿态主动打开山门,扩大思茅的对外开放,有力地促进了思茅地区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对外开放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和美好的前景。

(一)对外贸易有了较大发展。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思茅开始有了对外贸易。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加强国内外贸易信息调查研究,建立出口商品基地和专厂生产,不断提高出口商品的质量,思茅地区外贸有了新的发展。1982年外贸调供出口达到669.36万美元,比1977年增1.37倍。随着外贸体制改革和经营承包责任制的建立,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充分发挥地区区位优势,坚持大贸、边贸一起上,进行多渠道经营,全区外贸迅速发展。1978—1990 年对外贸易进出口总额1950万美元,其中 1400 万美元为调供出口, 边贸 550 万美元。这是思茅对外贸易的调供出口阶段。仅只是1989年,全区外贸总值达1015.19万美元,其中大贸调供出口800.77万美元,边贸进出口214.42万美元。调供出口商品销往美国、日本、苏联和西欧、东欧、东南亚及香港、澳门、台湾等30多个国家和地区,边贸出口主要是缅、老、越、泰诸国。出口商品已从过去的原料型向工业制成品型转化;从分散、多品种向具有竞争力的茶叶、松香等产品集中;边贸出口由单一的生活用品向多样性的生产生活资料发展。1991—2000 年是思茅对外贸易的发展阶段,对外贸易额从1991 年的 255 万美元发展到了 2000 年的 1299 万美元,年均递增17.68%; 2001年开始进入对外贸易发展的新阶段,国家一类开放口岸思茅港通过国家验收正式对外开放,成为我区对外开放的重要窗口。全区边境贸易进出口总额为1507万美元;到2002年,全年完成进出口总额2515万美元,比上年增长45.5%,其中:进口1233万美元,增长40.6%,出口1282万美元,增长50.06%。而在整个贸易出口上,一般贸易同比增长98%,边境贸易增长66.8%,一般贸易出口增幅明显大于边境贸易,说明我区的出口贸易从山水相连的周边国家逐渐走向世界,融入世界经济发展的大潮中。

(二)与周边国家和地区的经济技术合作有了一定的规模。思茅地区充分发挥沿边及人文融合优势,积极推动企业“走出去”,通过深入推进与缅甸、老挝周边在文化教育、替代种植、矿业开发和农业科技等方面的合作,不断推进沿边对外经济合作发展。主要通过境外罂粟替代种植开展对外农业开发合作。为实现与相邻的周边国家和地区罂粟减种、禁种,从源头上解决毒品对我国的危害,1992年思茅地区企业开始“走出去”,对老北、缅北地区探索性地进行罂粟替代种植。经历了民间自发出境开发,地方政府引领开发,到国家支持和鼓励开发三个阶段。国家把替代种植融入到我国对外经济合作中,思茅地区积极支持和鼓励思茅地区及各地各类有实力的企业到缅、老北部开展替代种植、发展替代产业。除替代种植企业外,全市境外投资企业主要从事矿产开发、教育、过境物流、生物药业、农业科技、客运物流等行业。1995年到本世纪初,思茅地区的境外种植业投资648.8 万美元,境外工程承包营业额累计达1352.9万美元,加工业投资 451.3 万美元,总计 2453.1万美元,而且有不断增加的势头。

(三)利用外资态势良好。为稳步推进利用外资工作持续发展,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不断提高利用外资水平。围绕“强化服务、引资引智”的思路,优化审批流程,完善软、硬件环境和设施,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自1992 年第一家外资企业落户思茅开始,到本世纪初,共有47 户外资企业落户思茅,其中独资 23 户,合资 23 户,合作 1 户,投资总额 16724.11 万美元,合同利用外资 6911 万美元,实际到位资金 3122.45 万美元。利用外资初具规模。与众多的国家和地区建立了良好的经贸合作关系。2002年,思茅行署切实加强了与周边国家地方政府的交往合作,与老挝丰沙里,缅甸佤邦,泰国清莱、帕跃等省签署了有关经贸合作协议。同时在地委、行署的支持和引导下,思茅企业也积极开拓国际市场,拓展对外经贸合作,思茅地区企业已与20多个国家和地区有了经贸合作关系。

(四)成功举办了普洱茶叶节。思茅是普洱茶的故乡,是普洱茶文化的发源地,打好普洱茶这张牌,是思茅探索对外开放道路的第一步,如何利用这张牌扩大开放一直是地委行署勇于实践的大事。1993年,思茅举办了首届中国普洱茶叶节,来自泰国、老挝、日本、韩国、美国、新加坡、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及香港、台湾、澳门等国家和地区的商贸宾客、专家学者和国内10多个省市的党政领导、企业家贸易伙伴共3000多人云集思茅,进行经贸交流和业务洽谈,商品成交额达6.235亿元,与国外客商签定协作项目99个,总金额达2.35亿元,取得了良好的经济、社会效果。此后每两年办一次茶节。第二届中国普洱茶叶节于1995年4月16日至18日在思茅举行,来自泰国、缅甸、老挝、日本、美国、新加坡、中国大陆14个省市区以及香港、台湾地区的宾客千余人和市内外的500余家企业、客商参加了茶节商贸经协活动,仅茶叶销售就达5222万元,签订中外合资、国内合资等合作引资项目18项,总投资额1.3811亿元,其中引进资金6702万元。第二届茶叶节为思茅树立了形象,促进了茶产业的发展。第三届中国普洱茶叶节于1997年2月26日至28日在思茅举行,历时3天。来自日本、加拿大、中国大陆各省市及香港、台湾等地的中外宾客900余人参加了本届茶节,商品成交额达成1.18亿元,名优茶现货、期货成交额8740万元,签订经济合作项目19项,投资总额9338万元。第四届中国普洱茶叶节于1999年5月16日至18日在思茅举行,实现商品交易额2.46亿元,其中现金交易1.36亿元,合同交易额1.09亿元,签订招商引资项目18个,技术合作项目1个,协议项目250个,协议成交金额3.09亿元。2001年4月 8日至 11日举办了第五届中国普洱茶叶节,共接待了来自泰国、缅甸、老挝、韩国、美国、加拿大、荷兰、中国大陆各省、市及香港、台湾地区的中外宾客11000多人,有102户企业参展,160多户国内外企业参加商贸洽谈,实现商品交易额2.26亿元,其中茶叶成交额1.96亿元。签订投资协议项目7个,协议投资额2.192亿元。通过办茶节使全国各地、乃至世界各国的商家、客户和旅游者,来到了思茅,认识了思茅,逐步树起了思茅对外开放的新形象,让思茅找到了对外开放的切入点。举办茶节,大量的产品得以向外展示和销售。同时,也吸引了资金、技术和人才的流入。因此,有人形象地把茶节在思茅地区对外开放中的作用比喻为一把打开对外开放大门的金钥匙。这一阶段以“引进来”为主的对外开放战略,取得了很大的成绩。

(五)口岸建设取得了新成效。1991年,省政府批准孟连县为省级开放口岸。孟连县以此为契机,进行了艰辛的探索和实践。孟连县在1999年县委全会、人代会上对对外开放作出了开展边贸与边境旅游结合起来,以边贸带旅游,以旅游促边贸的定位。为使对外开放落到实处,孟连县投巨资加大了市政建设的力度,出台了一系列扩大开放、招商引资、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优惠政策。从1999年开始,孟连县的边贸连续4年突破亿元大关,2001年,从孟连口岸出入境人数达26万多人次,旅游业综合收入2200多万元。孟连县找到了一条发展边疆民族经济的好路子,边贸和旅游业起到了富县、利民、睦邻、安邦的作用。1993年7月24日国务院批准设立思茅港水运口岸,2001年4月26日正式批准对外籍船舶开放。允许双方人员持有效护照、签证出入境和第三国人员持有效证照通行。思茅港中心码头港区占地面积11万平方米,码头设计规模为通行150吨以下船舶。1996年开工建设,2002年竣工,已建客运、货运2个泊位。年设计客运吞吐量10万人次,货运吞吐量30万吨。江城县、澜沧县、西盟县在对外开放方面也取得了长足进展。2002年5月1日,思茅地区开通了从思茅经江城出境,到老挝首都万象的国际班车,李仙江航道的整治提上了议事日程,澜沧、西盟的外经贸工作不断拓展,对外开放的触角在延伸,路越走越宽。

(六)边民互市得到进一步发展

思茅地区的澜沧、孟连、西盟、江城4县有16个乡直接与缅、老、越三国山水相连,边民往来频繁,社会、经济联系密切。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前,在澜沧上允、孟连娜允、勐马、西盟勐卡、江城勐烈开展边民互市,以物易物或自由议价成交。一般五天一街,日中为市。为换取需要物资,有时边民之间的交易亦到邻近村寨进行。边民互市按云南省有关规定只在国境线20公里以内的贸易点范围进行。互市品种,规定仅限于国家准许进出口范围的自产自销、自购自用的物品,这类物品只能在互市点交易,不得贩卖;国外边民不得携带工业品入境互市,国内边民不得携带工业品和统购统销物资出境互市。边民携带物品价值每人每天以人民币5元为限,一件不可分割的物品不在此限,超过不多可灵活掌握。1980年后规定互市品种限于边民生产生活需要的物品,限额为20元。1985年取消只能在离国境线20公里以内的贸易点进行互市的规定,限额放宽到100元。1989年,不再限制互市金额,边贸得到进一步发展。到2002年边民互市贸易额达到1470万美元。

三、普洱市(原思茅地区)对外开放的基本经验

  回顾思茅地区对外开放的实践,有许多成功经验值得总结。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始终坚持对外开放的基本国策不动摇。多年来,无论国际风云如何变幻,无论国内出现什么情况,思茅地区都毫不动摇地坚持对外开放基本国策不变。中国在西方国家产业革命以后变得落后了,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闭关自守。历史的经验教训一再告诉我们,关起门来搞建设、把自己孤立于世界之外是不行的,要发达起来,必须对外开放。邓小平同志说,“改革开放是决定中国命运的一招”,“对外经济开放,这不是短期的政策,是个长期的政策,最少五十年到七十年不会变。……即使是变,也只能变得更加开放”。如今,开放与改革一样,已经成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由之路。中国的发展离不开世界,实行对外开放,符合当今时代特征和世界经济技术发展规律,是加快我国现代化建设的必然选择,思茅地区的发展也离不开世界,必需坚持好这项基本国策不动摇。

(二)始终坚持招商引资,不断加大对外开放力度。改革开放初期,我国立足劳动力丰富、国内市场广阔而资本、技术、人才和管理短缺的比较优势格局,紧紧抓住国际产业转移的宝贵机遇,通过大力发展加工贸易和吸收外商直接投资,有力地带动了对外贸易、国内产业以及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加入世贸组织后,我们在推动企业走出去、主动参与国际竞争等领域不断探索,不断丰富着对外开放的实践。思茅地区紧紧抓住历史机遇,千方百计加大招商引资。一是建立健全招商引资的机制和制度,推动各级各部门全面开展招商引资工作;二是认真做好招商引资项目的论证、包装,提高招商引资项目的质量,尤其要在重点产业、优势产业和重点企业上推出重点招商引资项目;三是加强与国内外大企业、大集团的联系,组织好各种节会,特别是中国普洱茶叶节,推介好招商引资项目,积极在重点产业、优势产业和重点企业上引入战略投资者,不断加大对外开放的力度。

(三)始终坚持改善投资和贸易环境。思茅地区始终坚持从长远发展出发,充分利用外部条件搞建设,大胆吸收和利用国外的资金、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按照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的要求,不断提高开放型经济水平,为民族地区建设提供了强大动力。在外资企业的审批、生产经营中的服务、政策支持和兑现、通关便利化、金融服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出入境管理等方面狠下功夫,全方位提升思茅的投资软环境。规划和建设好工业园区,解决好工业用地问题,落实配套优惠政策,全力改善投资硬环境。支持外资企业和国内企业进口先进技术和设备,进一步改善思茅地区的投资和贸易环境。

(四)始终坚持互利共赢,促进共同发展。实施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实现与各国的共同发展,既是实现我国长远发展、推动建设和谐世界的客观要求,也是中国走和平发展道路的必然选择。多年来,我们在国际经贸合作中推动完善国际贸易和金融体制、推进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通过磋商妥善处理国际贸易摩擦,支持发展中国家增强自主发展能力、改善民生、缩小南北差距,得到了国际社会特别是发展中国家广泛支持。在我国与周边三国大的合作协议框架下,思茅加强与三国的经贸合作与交往,逐步建立起双边政府之间的农业合作、工业合作、资源利用合作、文化科技交流、争端解决等合作机制。实现六个结合,即思茅农业发展与境外农业开发结合;思茅林产业发展与境外林业开发结合;思茅矿产资源开发与境外矿产资源开发结合;思茅生物资源开发与境外生物资源开发结合;思茅加工贸易与境外加工贸易结合;思茅的工业发展与部分工业向周边转移结合。不断加快对外开放步伐,实现互利共羸,共同发展。

(五)始终坚持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大胆创新。总结分析各地经济发展的经验和思茅对外开放中存在的问题,思茅地委、行署感到思茅与经济发达地区经济发展上的最大差距是在对外开放的广度和深度上的差距。这种差距实质上是思想观念的差异,其核心是各级领导干部思想观念和作风的差异。要求全区上下要消除畏难情绪,克服不思进取的思想,树立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意识。不仅仅看到思茅贫困、少数民族素质低、缺人才、缺资金等不利因素,还要看到加快发展的有利条件,区位、资源等优势。树立市场经济意识。按照世贸组织的规则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树立管理就是服务、管理要有利于生产力发展的意识。树立开放型经济的意识。以市场经济的观念和办法瞄准国际、国内市场,创新机制,调整结构,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充分利用各种资源,促进思茅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协调发展。树立大开放促大发展的意识。克服肥水不流外人田,斤斤计较眼前小利的陈旧观念,创造宽松的投资和贸易环境,形成少说多干的氛围。树立抢抓机遇的意识。紧紧抓住思茅面临扩大对外开放的重大历史机遇,从思想意识上充分认识到这个机遇,抓住这个机遇,发挥思茅的优势,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树立科学发展意识。思茅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保持经济与人口资源环境的协调可持续发展。

(六)始终坚持培养一支适应发展外向型经济需要的人才队伍。激烈的国际市场竞争,实质上是人才的竞争。谁赢得人才,谁就能在竞争中取胜。能否培养人才、吸引人才和留住人才是加快地方经济发展的关键因素之一。加快思茅的对外开放和经济建设步伐,必须重视人才特别是外向型实用人才的培养、引进和使用。充分挖潜、大胆使用本地人才,充分调动和保护本地人才的积极性。同时增加投入,加强培训,不断提高本地人才的素质。制定优惠政策,不断优化人才成长的环境,吸引人才,留住人才,发挥好人才的作用。

思茅地区对外开放的成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发展模式的成功。展望未来,思茅对外开放正站在一个新的起点上。我们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拓展对外开放广度和深度,提高开放型经济水平,加快思茅地区对外开放的步伐,不断推动边疆地区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再创思茅发展的新辉煌。

                                                                   中共普洱市委党史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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