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光华(1931~1993),男,拉祜族,原名李福保,出生于西盟世袭土司家庭。生前是一位从土司到公仆,当任34年县长,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深受群众爱戴的传奇县长。
李光华在西盟山读小学时,正值景谷县爱国人士罗正明等人在佤山建立抗日游击队,使他受到一些革命思想的影响。1947年他哥哥病故后,由他继承土司职位,并任保长,这年他才16岁,在处理了哥哥的后事不久的一天,在西盟佛殿山的佛房里,三亲六戚和管辖的四个角码的头人们为李光华举行庄严的就位仪式。在一片诵佛经声中,李光华从姑妈的手里接过了那枚象征着权力的铸铜大印,尽管这枚铜印平时交给嫂嫂管着,但掌印的人是他。接着,他又接下了那把世代传袭下来的红鞘银把的指挥刀,有了这两样东西,就意味着他能够指挥调动这里的一切,整个阿佤山的人都得听他的指挥调遣。那天,就位仪式结束后,人们向这位新上任的土司官顶礼膜拜,也接受他的祝福。
李光华继任土司后,与失去党组织联系的中共党员李晓村等交往密切。1949年2月,在中共地下党领导的游击队解放澜沧时,他积极组织西盟各族群众配合,围堵逃往西盟的残敌。同年建立人民政权后,任西盟村村长。1949年底和1950年初,逃往境外的反动武装与境内反革命势力相勾结,向澜沧人民政权反扑,他组织各族群众在中课一带堵截和打击敌人。1951~1952年,他被党和人民政府先后送到西南民族学院、中央民族学院学习。从北京学习回来后,于1953年4月被选为澜沧拉祜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席(后改为自治县县长)和县第一届政协主席。
50年代,边疆情况复杂,境内外敌人经常骚扰破坏,历史上遗留下来的民族隔阂较深,各项工作极难开展。李光华任县长后,以他特殊的身份,经常深入情况复杂的地区宣传党的民族政策,做争取民族上层人士的工作,采用喝鸡血酒、喝咒水、镖牛等民族传统仪式与他们盟誓交友,为民族团结、边疆稳定作出积极贡献。1953年7月,他受中共澜沧边工委委托,带着盐、布、酒等进入敌特活动频繁的中课地区,做佤族头人岩顶、岩枪等人的工作,经过耐心说服和谈判,争取了中课头人到北京观礼。同年10月,李光华参加中央慰问团赴朝鲜慰问中国人民志愿军。1954年起,被选为全国一至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全国人大民族事务委员会委员。1956年3月,敌特在中课一带造谣破坏,部分群众受到煽动,使工作极难开展。李光华受边工委委派,与其他领导干部一起进入中课与头人反复谈判,耐心宣传党的政策,并与他们喝了鸡血酒,争取了头人和群众。
1957年10月,李光华加入中国共产党。1963年起任中共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委员会委员、常委,“文化大革命”开始后,他被诬蔑为“反动上层”,遭到迫害。1973年10月,任澜沧县革命委员会副主任。1978年任省第四届政协委员。1981年10月起,任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县长。1983年选为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80年代,他先后深入富邦、竹塘、老厂、雪林等地,及时而妥善地解决了数起民族纠纷,为发展安定团结的局面做了大量工作。他一生勤勤恳恳,任劳任怨,清正廉洁,平易近人,善于结识各方面的人士,广交朋友。他身为一县之长,但从未利用职权或向组织提出为自己的家属安排工作。他认真执行党的民族政策和干部政策,不仅爱护本地少数民族干部,而且非常尊重外来干部,关心他们的生活,支持他们放手工作,深得广大各族群众和干部职工的尊敬。
1987年,李光华调任思茅地区政协工作联络处主任。1988年起,任省第六、第七届政协委员和全国第七、第八届政协委员。1989年,任思茅地区政协工委主任。1993年5月初,他带病参加在思茅地区召开的云南省七地区政协工作联系会议,中途病情恶化,经多方抢救无效,于5月15日逝世于澜沧,享年62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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