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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东县制定学习贯彻《意见》方案


来源:普洱党史 时间:2010/7/19 点击:25576

为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史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景东县委党史研究室制定了学习贯彻《意见》方案。一是成立学习贯彻《意见》活动小组,组长由室主任担任。二是采用集体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法开展学习活动,集体学习由学习贯彻活动小组组长带领职工通读学习相关文件材料,个人自学由职工轮流传阅相关文件材料,有针对性地摘录文件材料要点,加深对《意见》的理解和认识。三是组织讨论,撰写学习心得,相互交流。四是开展以《意见》为主要内容的有奖知识竞赛。五是结合“创先争优”活动,深入贯彻落实《意见》精神。
要求全室干部抓住贯彻落实《意见》的机遇,提高自身素质,转变作风,改进工作,坚持用《意见》统一思想,扎实工作,结合工作实际,作出切合实际的工作承诺。特别要抓住贯彻落实《意见》的机遇,找准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争取上级党委和有关部门的支持,切实解决一些实际问题,努力推动党史工作科学发展。
 
 
颜仕勇       
2010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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