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恩泽,原名昌宝宏,1917年生,云南建水县人。1938年,考入建水师范学校特师班,在校长刘宝煊引导下,与同学们组成“传薪社”,学习马克思、列宁著作。他当过小学教员、中学教员,还当过锡矿砂丁,以这些职业为掩护,从事革命工作。
1943年3月,昌恩泽加入中国共产党,任建水建民中学党小组负责人,继续在学生中秘密组织读书会。1946年7月,昌恩泽受组织派遣回建水,以后又转到磨黑中学任教。1948年6月,到景谷勐主党支部负责统战工作。在党组织推动下,争取了爱国进步人士罗正明、傅晓楼,成立云南人民解放同盟景澜六军政委员会,昌恩泽为委员。10月,国民政府委任罗正明为六顺县长。党支部决定由昌恩泽率领一批共产党员、“民青”成员以罗正明的名义到六顺接管政权。
1949年1月,勐主支部接到思茅地下党、“民青”成员的情况报告。支部研究决定,由罗正明组织武装解放思茅。攻打之前,昌恩泽率人秘密进城召开“民青”小组会议,听取汇报,实地侦察,部署力量,落实任务。2月,在六顺县黄竹林成立普光部队,由何宏年任政委,刘亚南任指挥员,昌恩泽任副政委。2月9日,在解放思茅的战斗中何宏年壮烈牺牲,由昌恩泽继任政委。他和其他领导人一起,一面召集地方开明士绅召开会议,成立思茅县人民政府协进委员会,处理善后,恢复正常秩序;一面派出部队到宁洱周围活动,形成包围态势,迫使云南省第七区行政督察专员余建勋率军政人员逃离宁洱。3月11日,普光部队入城,宣布宁洱解放。4月,2纵队与普光部队在宁洱会师,普光部队改编为云南人民自卫军第2纵队第13支队,昌恩泽任政委。
1949年7月1日,中共思普地委成立,昌恩泽任地委委员,分管统战、保卫工作。8月,思普临时人民行政委员会成立,昌恩泽任行政委员会委员兼财经科长。11月,李希哲在景谷发动叛乱,地委决定成立景(谷)景(东)镇(沅)双(江)缅(宁)联防匪指挥部,任命昌恩泽为剿匪指挥部政治委员,他与总指挥罗正明一起,在地委统一领导下,与有关部队密切配合,迅速平息叛乱。平叛结束后昌恩泽任景谷县长。
1950年2月,昌恩泽任中共澜宁源中心(澜沧、宁江、沧源中心)县委书记兼澜沧县委书记。以后长期从事经济工作。1952年后,昌恩泽先后担任云南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普洱(思茅)专区办事处副主任、主任,专署财办副主任等职。1958年,在“整风反右”和反地方主义中,昌恩泽受到错误的批判和处理。“文化大革命”中又横遭批斗,身心备受摧残。在逆境中他始终坚信“党组织一定会有正确的结论”。
1976年8月,昌恩泽在思茅病逝。1979年7月,中共思茅地委作出《关于昌恩泽同志政治历史问题的复查结论》。10月,中共思茅地委作出《关于改正昌恩泽同志原处分的决定》,撤销原思茅地委向省委的报告和处分决定,恢复昌恩泽的政治名誉。
|